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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善盟司法局多举措宣传《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》

《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发布后,为充分发挥《条例》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阿拉善盟司法局制定印发工作方案,结合“高质量调解年”专项行动,围绕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,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”这一主题,扎实有序推进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。

盟司法局采取“线上+线下”模式,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媒介,及时转载《条例》内容,制作短视频,在全盟各电梯内显示屏、政务服务大厅和广场的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,在全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标语、发放宣传册,进一步扩大对《条例》宣传的覆盖面,营造良好宣传氛围。

阿左旗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、法律援助、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团队,结合法治体检、普法进社区等活动开展《条例》宣传,在每个活动现场都有法律专家咨询台,义务解答群众有关疑惑,并为群众宣传《条例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源头预防、多元化解等方面的新规定新举措,鼓励和引导群众优先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。活动累计发放《条例》宣传册200余册,普法宣传袋100余个,开展义务咨询20余人次。

阿右旗司法局联合旗人劳局、住建局、农科局以及“四所一庭”等多个部门开展宣传活动,通过悬挂横幅、设立咨询台、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,向来往群众详细讲解了《条例》的出台背景、立法目的、主要内容、纠纷解决途径以及社会治理各项便民举措等内容,并针对群众提出的各方面法律咨询进行耐心解答,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《条例》的认识和理解,引导群众多渠道、多方式解决矛盾纠纷,切实减轻群众诉累。

额济纳旗司法局以额济纳2024年“苍天千峰驼羔”文化旅游活动为契机,组织开展《条例》法治宣传活动。

“我要去哪里申请人民调解?”“哪些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?”“申请调解纠纷收不收费?”“如果对方不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怎么办?”……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与人民调解相关的问题,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一一作出了解答,并通过分发宣传册,向群众详细讲解申请调解的程序、调解的作用和以及调解协议的效力等,重点讲解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,说明人民调解在实际生活中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,鼓励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(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供稿)

[责任编辑:王新国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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